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浙江省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我校被评为“浙江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本次我市入选的14家单位中,本科院仅我校一家。
我校历来注重节约型校园建设,高度重视节能工作,专门成立了节约型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推进节能减排,深入发动师生进行节能减排宣传,开展了“节能、节水”、“学生节约型校园讲座”、“熄灯一分钟”等一系列活动。同时,大力开展节能工作,建立了能耗监测平台;LED灯具替换原普通节能灯;开展水平衡测试;采用空气源热泵制取热水;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一系列节能工作的开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此次荣誉的获得,既是对我校长期以来坚持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的认可,同时也为我校的节能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改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师生节能减排参与度,不断提升我校节约能源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