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联勤服务责任有限公司就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LQFW-202305100C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的概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设地点 |
电动汽车充电桩 服务费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1 |
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 |
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 |
0.3元/度 |
合同签订日起10年。 |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止。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现场获取: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宁波工程学院后勤综合楼
邮件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本公司邮箱 316283906@qq.com
3.售价:人民币0元。
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公告附件中的供应商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4:00
2.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宁波工程学院后勤综合楼
3.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6月19日14:00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联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hgc.nbut.edu.cn/)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文件(含公告中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3.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将书面文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之前,发到本公司(nbzszb@163.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十、业务咨询
采 购 人:宁波市联勤服务责任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8761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