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定点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宁波市联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定点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校内联勤2019001
二、招标人:宁波市联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地点: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宁波市联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定点单位招标。本单位负责的零星维修、建设施工等项目,数目较多,本次招标拟选择1家劳务分包单位,主要根据宁波市联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需求对所属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定点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技术要求 |
1 |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定点单位项目 |
1项 |
3年, 合同1年1签 |
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质量要求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7.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6月 24 日至2019年7月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也可电话联系要求取得招标文件电子稿。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7 月 11 日9时0分前,地点为宁波工程学院后勤楼209室。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工程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联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工程学院后勤楼209
联系人: 孙老师
电 话: 0574-87619266
2019年6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