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校园服务配套,满足师生多元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现就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商业街一区110、111、211号商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招租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人:宁波市联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商业街一区110、111、211号商铺招租项目
招租标的:位于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商业街一区110、111、211号的商铺,建筑面积170.07㎡。
赁期限:3年
拟定承租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
租金标准:经第三方评估和市场调研,拟定年租金人民币93113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说明
1、完善校园公共服务配套的必要性:该区域已入驻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服务网点,为形成通信服务全覆盖,更好地满足全校师生办理各类通信业务的综合需求,填补在校师生电信用户服务的空缺,中国电信是唯一尚未入驻的基础运营商,市场上无其它可类比项目,需引入该基础电信运营商形成完整的基础通信运营商服务格局,实现资源互补。
2、来源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本次招租意向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唯一授权)具有不可替代性,且其品牌特性、服务内容与移动、联通形成有效协同而非简单重复,能更好地服务我校用户。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
地址:镇海区镇驼西路236号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5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招租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写明异议内容、事实依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向我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联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87616881 徐老师15824200494
宁波市联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