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在我校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必须服从宿管工作人员的管理,按所分配的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自行调换。
二、住宿需办理手续,及时交纳住宿费,逾期不交纳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三、保持寝室内卫生整洁,不乱涂、不乱钉、不乱丢杂物,不得在公寓内焚烧纸屑和杂物,不得饲养宠物。
四、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唱歌,不准玩球类,不高声播放音响,严禁赌博、猜拳、酗酒、吸烟,不得在宿舍内经商。
五、爱护公物。宿舍内一切设备、家具不得任意搬迁、拆毁和改作它用,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学生毕业时先清理财产再办理毕业手续。
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男女学生互访必须按制度和规定时间在会客室进行。
七、不准私接和乱拉电线,做到安全用电,提高警惕,防止火灾等及各种事故发生。
八、节约水电,严禁存放和使用各类违禁电器,违者除没收或暂扣器具外,并按规定处理。
九、维护公共环境,走廊内严禁停放自行车、堆放生活用品和垃圾、晾晒衣物、悬挂雨伞,严禁张贴大小字报,分发传单和非法印刷品。
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妨碍他人休息,晚上熄灯后及时就寝,不准点蜡烛,不得喧哗。